La thèse et la vie

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

法国领土整治历史与现状 1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法国领土整治的首批措施于1955年确立。法国于1963年设立领土整治暨区域行动局,它成为进行干预的特殊工具,并依靠各种不同的主管旅游设施、工业化和大城市区域整治工作的地方机构对恢复土地的平衡加以指导。起初,由国家在计划范围内决定整治目标,并由国家保证整治工作的实施。
自1974年起,经济增长速度放慢,许多老工业部门发生了危机,例如纺织业和冶金业,此外也由于国家的财政手段减少了。所以导致了国家对领土整治目标的修改。大规模的整治行动被放弃,而整治活动首先注重的是,通过恢复自然风光,劳动力的重新培训,以及建立新产业,为老工业区的转产提供便利。它要应对的还有两个正在不断加重的问题:农村的荒漠化和某些城区的困难。国家通过欧盟的补贴给予农业多种支持,并鼓励建立新的产业,特别是林业和旅游业。

地区化和欧洲政策的影响

1982年和1983年通过的向地方分权的法律使国家逐步摆脱了领土整治工作,并将大部分整治行动的手段转交给了地方行政单位。区一级成了享有全权的地方行政单位,它们具有多种职权,特别是在领土整治方面。它们和国家共同制定了全国统一的领土整治计划。其他各级地方行政单位的权力也在地区化中得到了加强,而且职能也扩大了。全国有36,500个市镇,它们在城市规划方面享有极大的自主权。例如,它们通过了土地占用计划,确定了市镇各部分土地的用途(农业、居住地、绿地……),今后将由市长颁发建设许可证。至于省一级,它们负责一部分农业整治,例如土地合并,并负责省级公路网的管理。
与此同时,欧盟扩大了,它希望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欧盟的地区政策的实施是通过三个基金进行的:欧洲地区发展基金、欧洲社会基金和欧洲农业指导及保障基金,它们是进行干预的工具。这些资助优先给予那些发展落后的地区,工业衰落地区,以及脆弱的农村地区。它也为反对失业的斗争和被解雇者的重新就业提供便利。

新的发展活力

通过加强由地理、历史、经济因素形成的地方行政单位,可持续发展被纳入了领土整治政策,该政策追求的是使城市与农村的发展恢复平衡。领土整治与环境不再对立,而且环境问题一直是领土整治决策中的重大因素,它与对经济的关心同等重要。
如今,领土整治政策必须符合新形势:欧洲的扩大,经济的国际化和向地方分权,以有利于各地区向国际和欧洲的开放,以发挥大城市的带动作用,并让举国上下都参与共同的计划。


转自:http://www.ambafrance-cn.org/领土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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